➹☌😱
澎湃新闻查询了解到,招摇撞骗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名之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大学教授是否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魏新河冒充“辽宁理工大学教授”的身份是否构成招摇撞骗罪?当事人又将承担哪些法律后果?针对上述问题,多位法律界人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做出相关解读。
教授不属于公务员,教授是高等院校的高级职称人员,也可称是高校的专家学者6合联盟,正高级职称还可任研究生及博士生的导师。而教授是事业编的高级技术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周垂坤直言,“目前尚不知悉他是否直接从中牟取非法的经济利益,仅冒充教授身份,如果不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只是出于虚荣心,单纯为了获取荣誉的目的,不构成本罪(招摇撞骗罪)。”
其认为,本案中,魏新河假冒“辽宁理工大学教授”这一身份6合联盟,虽并非直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大学教授作为具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公信力的职称,其假冒行为同样具有欺骗性和危害性。“大学教授这一身份往往被社会赋予了较高的学识、声誉和权威性。通过假冒这一身份,可能会获取他人的信任,从而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如经济利益、社会地位、特殊待遇等。这种行为不仅欺骗了他人,也破坏了社会的诚信体系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周兆成指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招摇撞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如果魏新河招摇撞骗的行为涉及金额较大、影响恶劣或者对他人造成了重大损失,可能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当然,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其还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因他的欺骗行为而遭受损失的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
周垂坤分析认为,如果编造教授身份,目的是牟取非法的经济利益,可能涉嫌诈骗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撰稿:裴诚达)新华时评:民呼我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
2024/07/08闻祥露⚽
周劼朋友圈炫富事件
2024/07/08宗政雪宝☮
停不下来!鲁能接二连三官宣新金主入队,未来跟上港叫板争冠军
2024/07/08韩希菁♬
曲青山:以“九个以”的实践要求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2024/07/08魏杰青⛈
《党建》杂志社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暨第二届新时代党的思想建设研讨会
2024/07/08向丽坚🚊
海军军医大学组织海上救护训练
2024/07/07燕霞茂☒
最高检发布6起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2024/07/07封建善㊙
中国土豪澳洲买别墅 最年轻者24岁与总理当邻居
2024/07/07公羊鸿文u
17岁国羽小将张志杰死因公布!世界羽联:将彻查
2024/07/06屈璧寒a
加强学生手机管理不能忽视引导
2024/07/06怀宏洁⛅